-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5-09-03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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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住建局聚焦工程监理行业突出问题,坚持“制度先行、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推动监理工作从“形式合规”向“实质履职”转变,为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筑牢坚实屏障。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出台《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履职行为监管的通知》,围绕企业责任、现场管理、优质优价、行业监管4个方面出台10条措施,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为,明确监理履职“红线”;结合本市实际,明确建设工程各阶段人员配置基本要求,避免责任真空,提升监理机构服务质量;实行分类监管,对总监频繁变更、恶意低价竞争、人员配备严重不符的监理企业和项目实施重点监管。
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制定《泰州市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评价办法》,从基本能力、现场动态、项目检查、良好信息、不良信息等方面对监理企业“精准画像”;鼓励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使用综合评价得分,引导监理企业从“低价内卷”向“质量竞争”转变。今年以来,已开展综合评价2次,123家监理企业参加评价,14个项目运用综合评价结果,实现监理企业从“被动合规”向“主动尽责”转变。
严格关键人员管理。细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流程和条件,变更后的人员条件不得低于变更前,且原合同期内不得承接其他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不得担任超过3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地点应在同一市(区)内;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重点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管理的通知》,狠抓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现场考勤,从源头杜绝“投标总监”“挂名履职”等现象。
探索责任追究路径。推行《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及检测可视化管理办法》,要求监理企业利用视频记录仪对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活动实时记录,做到“取样有影像、送检有轨迹、责任可倒查”。自制度实行以来,全市612个项目留存影像资料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进一步消除见证取样送检监管盲区。